【反修例】浸大學生會長方仲賢涉盜竊罪被捕 錢大康促警方盡快放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9/03 15:54

最後更新: 2019/09/03 16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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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於今(3日)凌晨在旺角被警方以盜竊罪拘捕。(陳國峰攝)

反對《逃犯條例》修訂爭議持續,昨(2日)晚旺角發生警民衝突,警方今(3日)凌晨拘捕多人,其中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被警方以盜竊罪拘捕。浸大校長錢大康今午向師生發電郵,對事件表示深切關注,稱按資料顯示,方當時只是暫時代為保管他人財物,已敦促警方盡快釋放方。

錢大康表示深切關注方仲賢被捕一事,並已派學生事務處職員協助,又透露方正在醫院被拘留。他指,據悉方被指身上有另一名浸大學生的財物,但據資料顯示,方當時是替物主暫時保管物品,方被捕前已聯絡物主及安排相約對方歸還。

錢表示一直與警方保持聯絡及提供相關信息,已敦促警方盡快釋放方。校方亦會繼續跟進事件,並協助方及其家人,承諾會妥善處理事件。

港大、中大、理大及教大等多間大學學生會事後群起發表大專學界聲明澄清,稱方被指因身上有不屬於其財物而被警方以盜竊罪拘捕,「大專學界證實該財物為9月2日罷課集會之失物,失主為浸大學生。大專學界早於拾獲時已通知失主,並交由方仲賢代為轉交予失主,絕無盜竊之嫌。」

浸大學生會今早發新聞稿,指方仲賢在罷課集會拾獲一個屬於該校學生的卡套後,選擇替物主暫時保管,及後方已立即透過WhatsApp及電郵聯絡失主,並相約今日(3日)歸還,而物主亦同意方暫代保管其財物。其後於今凌晨,方在旺角一間小學外被警方以盜竊罪作出「無理拘捕」。

浸大學生會透露,方被捕後曾在旺角警署短暫停留,但由於身體不適,已轉往醫院檢查並接受治療,案件已獲律師跟進。該會引述律師透露,方再次被警員用力叉頸,並曾中胡椒噴霧。該會對於警方濫捕行為予以強烈譴責。